东莞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

法律咨询电话
13902983029

刑事改判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常见问题 > 请问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是好的?

请问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是好的?

  从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人从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以其专业知识和特殊权利介入案件,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请问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是好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王平聚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0119394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