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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2-03-15 10:05:39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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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强奸罪 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强奸罪中的胁迫,是指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方法。  对于胁迫程度的认定问题有两种判断思路:一种是试图通过区分“同意与屈从”来判断胁迫的程度是否足以使被害人的承诺无效;另一种是试图通过区分“强制与交易”来判断胁迫的程度是否足以使被害人的承诺无效。

  二、“ 强奸 ”男性的 司法认定

  刑法 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 发生性关系 进行 法律规范 。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 行为人 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大多案例, 法院 判决大多是“ 故意伤害罪 ”。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 强奸未遂 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 轻伤 ,不存在 犯罪未遂 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三、强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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